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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虚假广告:昨天上头条,今天就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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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5号,《深圳9套6平米“鸽笼房”半天售罄,均价每平米15万》在朋友圈刷屏了.被证明是虚假广告,那虚假广告的主要类型有那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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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前!深圳绝版!6平方米精装极小户型驾到!”这是深圳版鸽子笼户型的项目方24号打出的公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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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深圳9套6平米“鸽笼房”半天售罄,均价每平米15万》在朋友圈刷屏了,很多不在深圳的朋友表示深圳的人民真苦,这则新闻也绕动了大家关注房地产价格的神经。

我们还原一下事件的经过。24号参观楼房的人描述在售楼处,销售员展示了整个项目的房产证面积统计表。根据上面的信息登记,该楼盘从6楼到15楼,几乎每一层楼都有一套面积大约为6.61平米的极小户型,一共有9套,面积从5.73平米到7.48平米不等。

随后,售楼员带领参观者来到样板间参观,有购房者就表示不一定买,就是看看6平方米房子长啥样。

从现场来看,整个小区一共有169套精装公寓。引起全城关注的那6平方米极小户型分布在楼层端头位置,全部朝东南方向,每套户型都有两至三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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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9套极小户型全都是平层,并不是传说中的复式楼。现场观察,约6平方米的房子虽小,但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为了拓展空间,样板间设计了收纳式家具和可折叠床。折叠床可用遥控控制,打开过程大约需用时一分钟。

销售人员表示,6平方米左右户型仅推出*套(其余的内部消化),上午已经被抢购3套,现在仅剩1套了。“你要赶紧下手,晚了就抢不到了!”工作人员反复催促道,至于价格方面,一口价88万,“这已经是特价房了,买了之后租出去,每个月租金随便4000左右。”

销售人员随后提醒到,虽然是极小户型,但是是住宅产权,只能贷款30万,首付在50万左右。

有参观者对6平方米户型能办下产权证表示质疑,这位销售员直接表示“我们能买,老板肯定办下产权证的,等会给你看产权证。”

这种极小户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年各项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办了证就得认。现在是不可能了。这位销售员说,这9套房也算是绝版的历史印证吧。

销售员24号话音刚落,25号刷遍朋友圈,26号相关督查最新通告。

‍‍经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和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核查,所涉11套6平方米左右的房产户型与规划验收竣工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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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午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微博发布关于侨城尚寓相关情况的通报(续)。

微博内容如下: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9月25日联合对**尚寓项目进行检查,调取了相关文件资料,约谈了有关当事人,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出相应处理。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开发销售情况

“**尚寓”项目法定名称为“沙河观景阁”,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沙河东路与新中路交汇处,现状为一栋15层高建筑物,建筑功能为办公和公寓,早期由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于1999年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6年规划验收合格,2007年办理了房地产登记。其中,1-5层为办公共5套,权利人现为郑某某;6-15层为公寓共169套,权利人均为陈某某等人。在上述169套公寓中,有11套建筑面积在6?左右,均为6至15层的每层楼梯拐角处的边角房间;其余158套大部分建筑面积为36-60?左右。

另查,2016年6月16日,深圳市中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执公司”)和吴某某等四个自然人受陈某某等人委托销售上述公寓,但中执公司称与陈某某等人的关系名为委托实为转让,并提供了部分银行转账凭据。中执公司在对该169套公寓重新装修后再向社会销售。吴某某于2016年7月分别与美联、Q房网等四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委托销售协议。经向中执公司核实,11套6?左右户型房产截至目前共售出4套,半天售罄的传闻不实。

有关房地产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经营

美联、Q房网等四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代理销售中,存在夸大事实、占道经营、为涉嫌违法改建行为的房产提供销售代理等情形。

那小编就从广告营销角度告诉大家虚假广告的主要类型。

1误导性虚假

误导性虚假即利用广告偷换概念,误导公众。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广告作不正确的比较,如“同类产品最低价”等;二是滥用公众人物作形象代言,以消费者、患者或专家身份对公众介绍商品服务和特点、效果等;三是摘抄、引用有关报道、鉴定时忽略关键要素或未注明必需的附加条件,断章取义,违背原意;四是以新闻报道形式进行宣传,如以通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误导公众;五是地产广告故意模糊概念,如用车程表示距离、用效果图替代实景图等来误导消费者。

2夸大性虚假

具体表现为:一是随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效,如“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二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超出了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进行夸大宣传。如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主治范围,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超出卫生部门核定的保健功能范围,虚夸对疾病的治疗作用,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等;三是对产品销量进行排名,对市场占有率以及评优获奖情况作夸大表述等;四是使用极端化用语,如使用“最大”、“最佳”、“最好”等。

3欺诈性广告

广告欺诈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广告活动中,故意制造商品、服务的假相,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可能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的行为。简单来说即以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采用捏造、歪曲等手段进行宣传,从主观上欺骗消费者;

4含糊其词的广告

这类广告词句往往刻意取巧,故意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图像,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最为典型的便是“买一送一”的优惠销售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商家所送商品是同一商品,如消费者参与某运动鞋的“买一送一”活动,得到的赠品仅是一双鞋垫。

5混淆视听的广告

此类广告多为自己的产品盖上“大帽子”——即宣称某某科研院所最新成果、与国外某某机构强强联合等。其实科研所是民办国外机构是小机构,让普通消费者难辨真假。

我们不反对商家做广告营销宣传,但是我们反对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守正出奇才是长远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