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共享单车后,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产品也相继登场,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自此,共享经济迅速抢占市场,成为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互联网时代的共享经济概念并不新鲜,网约车就是一大案例,共享经济的核心是“使用而非占有”,本质是“把闲置的资源拿出来共享”,其最初的模式是陌生人之间闲置物品使用权的暂时转移。不过现在这些共享经济模式大部分是公司购置一批物品,用户可以分时租赁使用。
摩拜(Mobike)与Ofo可能是现在中国最流行的共享单车初创企业,但在这个竞争超级激烈的领域,还吸引了许多其他规模较小的共享单车商家:除了摩拜的桔色-银色单车以及Ofo公司标志性的小黄车,中国还有天蓝色的Bluegogo(小蓝车)、荧光绿色的U-bicycle以及彩虹色、在黑暗中发光的七彩共享单车。众多商家共争市场,流动的广告位或许会成为单车大战的另一种结局。根据不完全统计,市场上的共享单车品牌已经有30多家,而嗅觉灵敏的广告商对这个崭新的市场早已有所洞察。
以ofo为例:六月底,ofo小黄车官方微博宣布:小黄人系列“ofo大眼车”正式亮相。此次ofo与《神偷奶爸3》的合作,更是共享单车首次与动画IP的一次商业跨界合作。经典的小黄人形象与ofo标志性的黄色相得益彰,看起来似乎占据了整个车身:不仅车把上一对大眼睛显得尤为可爱,车圈也带上了小黄人的图案。虽然投放量不多,但萌萌的形象吸引了众多用户的喜爱,通过骑行更是迅速将“广告”穿越大街小巷。一时之间关于“ofo小黄人”的话题引爆整个市场。
共享单车变成流动的广告位,消费者在骑行的过程中,无形中就位商家做了广告。虽然与地铁广告相比,单车用以展示信息的空间比较小,广告效果还要打个折扣,但按照每天5人次浏览量的保守估算,在普通地区投放600辆的单车,其日均浏览量便能达到3000!
而事实上,在人流密集地区,一辆车每天至少能向数百人展示!
共享雨伞,一个尚未成型的概念。漂流伞的创始人顾曼认为:“伞是注定要被拿走的,为其配备机械锁完全不值。共享雨伞的真正运营逻辑就像报纸,价值在于“移动广告位”,印广告分担成本才是正道。”
雨伞作为一种现代新颖广告载体,具有流动性大、保存时间长、区域性明显的特点。未来共享雨伞的盈利模式,可能就是出售雨伞上的广告位。而随着使用者的增加,共享雨伞成为“行走广告位”将很有可能是大势所趋。
5月份之前,“共享充电宝”还只是一个在科技圈被小范围讨论的话题,但在几天之后,它成为了不亚于共享单车的创投圈新秀。
同样在五月份“出名”的还有共享篮球。随着浙江嘉兴的部分篮球场边共享篮球的出现,共享篮球正式成为“共享家族”的新成员。
相对于共享单车、共享雨伞而言,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更加小巧,如果填充广告位的话,很显然来说可用空间非常小。但却并不妨碍它的广告合作:一些logo、二维码之类的标识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依然可以发挥用武之地。
共享经济带来的不只是产品的共享,还有生活的共享,广告的共享。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各种广告,任何一种传播都可以称之为广告。对于一些强制性接受或被动接受的广告而言,受众往往会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而对于共享事物而言,受众基于自己需求自愿选择使用是其接触到受众的前提,对于上面广告的抵触心理自然也会降低,那么广告传播的效率也将会大大提高。
事实上,无论这些共享产品是否与商家合作,出售广告位,对于其自身而言早已占据了自身所有的“广告位”——通过“共享”的过程自己,打开自身的知名度与传播热度。移动模式下的移动共享,移动共享下的移动广告,“共享”本质上就是一种另类的广告途径,而这个过程,无疑是对“行走的广告位”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