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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广告公司缺点啥?

广告公司创意为大,似乎也不太好反驳。但这么些年下来,我觉得大家都搞混了一件事:“创意为大“里的创意指的是idea,而不是职能划分,更不是title。

  先写两点。

  

  1、创意无边界好嘛!!!

  

  作为一个从媒介分析起步,由阿抗入行,现在混成planner的广告人,在漫漫职业生涯里有过多少次亲历或旁观的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经历......嗯~~这里可以用罄竹难书这个词来表明我的心情吗?

  

  我在奥美的第一个星期就被告知brief不好好写,会被ECD直接从办公室飞出门外。头两份brief,也曾经被比我早入行没几个月的文案小哥要求重写。做到客户总监,一样会遭遇不待见你的创意,愤愤难平后差点留下“小鬼难缠”的麦肯绝唱。CanCreate更妙,阿抗根本就是给创意把屎把尿的二等公民。最后到了BBDO,创意说这个公司客户部做的是客户的事,言下之意偶们多管闲事,孤假虎威。但总的来说,我跟创意们关系都不错,也承认早期的创意凶我都是为我好。

  

  广告公司创意为大,似乎也不太好反驳。但这么些年下来,我觉得大家都搞混了一件事:“创意为大“里的创意指的是idea,而不是职能划分,更不是title。以前旁人有个想法被创意人员反驳了还不好分辨,现在跟网红段子手写的比比,就知道有多少人戴着创意的帽子却干着体力劳动者的活儿了。但我想说的并不是某个创意不好,而是绝大多数广告公司里还延续着创意人员独大的臭习惯。凭什么?!凭什么只有创意部想出来的点子才叫创意?!现如今全民皆创意,天天都在微信上发布原创作品,还分什么你我。

  

  我理想中的广告公司,人人都可以是一个greatidea的爹妈。我们尊重idea胜过尊重职位和职能。这个idea也不仅限于creativeidea,可以是businessidea、planningidea、执行的idea,甚至是让加班更欢乐的idea,等等等等。在一个提倡轻松产出、脑洞大开的行业,去设置种种泾渭分明的边界,真的是最滑稽的悖论。让每个人都有拥有创作和贩卖idea的权利,这样既可以增加好作品产出的几率,又可以促动创意人员化压力为动力,还能提升阿抗和planner们的积极性,不好吗?

  

  

  

  2.诚实做得到吗???

  

  不可否认,这是广告行业最被外人不齿,自己也绝少提及的质素。美国曾经做过全民调研,最不受待见的职业第一是保险推销员、第二就是广告人。

  

  做阿抗时受到的培训是,一个好阿抗要懂得在恰当的时间说些恰当的谎话。比如明明就是自己拖沓开会要迟到,偏偏借口说交通堵塞;明明是个充数的idea,还能卖得口沫横飞。我曾经也以此为荣,觉得这些小伎俩既无伤大雅又显得机灵,直到有一天亲耳听到某CCO教育下属“广告就是骗人的”,“广告就是忽悠”;亲眼看见某总经理培训员工如何直接把国外设计师作品当做自己的作品卖给客户。圈子里越来越多自以为尝到了“忽悠”甜头的广告人,渐渐把欺骗愚弄、说大话、瞎糊弄当成了想当然的生存之道。听他们在台上台下胡扯,我坐在那里双目无神,只觉得做了十多年的这件事情也真够无聊的。以为客户和消费者都是傻子,其实最傻的是自己。

  

  感谢socialmediaexplosion,产品回归王的宝座,烂产品越来越难再靠假大空的广告混迹市场。而尚存一点良心的广告人,也稍微可以卸下一些自责的负担,和客户一起多想想如何以洞察人性的创意为好产品增值。广告当然不至于是纯洁的天使,但是商业时代,产品同质,品牌增值本身并没有错,但希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实地对待消费者,诚实地对待客户,也能诚实地对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