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稿方案够炫,执行却无法落地?暖场活动够多,到访只为蹭礼品?铺垫了一个牛逼的创意,客户表示没看懂?广告费用花了大半,并没有带来直接的成效?
以上种种是否经常出现在你的月度总结里?如果是的话,很遗憾,你的推广缺乏实效性!
在地产行业,开发商最看重的一定是销售结果或者品牌口碑,尤其在艰难的市场环境下,是否能够在有限的推广费用下,实现销售结果最大化,已经成为我们避不开的推广命题。
什么是实效性的推广?本末之式在自身丰富实效服务经验基础上,做出了这样几个解读:
首先,实效性的推广必须要接地气儿。
判断推广是否具有实效性的方法有很多,一个很直白的尺度就是“落地”。在既定的市场环境中,广告人需要了解市场,了解目标消费群,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行业中很多广告人喜欢做些高大上的广告,以表达我是一个广告大师,却忽视了目标客群的接受度,如果你想要告知的价值点客户根本看不懂,又如何实践“传播”的初衷?更妄论带动销售。如果你的客群是四五线的县城客户,恒大的简单粗暴就比其他所谓的底蕴人文更有销售力。
其次,实效性的推广要有高明的洞察力
假如没有好的洞察力,就只会针对物理信息做广告,而无法站在目标客户的角度上,与之沟通。只有洞察到目标客户的真正需求,才能做出打动他们的好广告。比如那句“别让你的城市留下你的青春,却留不下你”,洞察到外来打工者拼搏奋斗只为扎根的心理状态,以这样一句极具人情味的文案,让目标客群唏嘘不已,杀伤力十足,品牌好感度提升的同时,销售力又怎会低落?
洞察力不仅要表现在客户心理上,也要洞察到产品价值上。某项目在推广中梳理出自身最大竞争性优势是低公摊,按照实效性的推广要求,必须要传递这一优势。如何传递?“稀缺低公摊,超值小三居”是一种表达方式,“公摊少一半,单价减一千”也是一种表达方式。但很明显,后者更能引起市场注意,带动销售。所以,实效性并非简单传递客户关心的价值点,而是一种高明的利益或者心理暗示,它可以直接激发潜在客户的购买欲,真正发挥带客功能。
第三,实效的推广离不开创意。
参与竞标前,本末之式通常会问甲方这样一个问题:此次更换广告公司是出于什么考虑?答案通常有两种,一是合作期到,服务即将结束,重新洗牌;二是上家广告公司已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第二种,是本末之式听到最多的答案。也是本末之式与甲方沟通中,最引以为重的内容之一。而造成甲方对广告公司的不满的原因之一就是,推广无新意。长期合作后,广告公司往往会在与甲方的磨合中找到一种最安全的工作路径,而这种安全往往就让他们缺失了主动性和创意。
推广的创意,也就是项目给予市场的新鲜感,它可以帮助你在五花八门的派单/推广中脱颖而出,而这种创意的另一个附带要求就是广告公司的主动性。广告公司一方面充当着开发商的外脑,另一方面则是参谋,因此广告人一定经验丰富,保持主动性。比如抢在开发商之前,去建议在某个阶段怎样做、某个推广如何吸引眼球等,当然,这个点子必须是实效落地、能执行的,否则就失去了主动建议的初衷,也失去了让我们的创意落地的机会,更失去了我们引以为傲的专业度。
注重推广实效的同时,不要忽略费效比
一个实效性推广或创意的落地,往往需要网络、公关、影视等多个公司的齐心配合、通力合作,才能保证每一个环节的执行到位。一个环节的失误,往往就会让整个推广效果大打折扣。本末之式,之式旗下地产分公司,专注于楼盘实效传播,整合全案推广|网络互动|公关活动|影视媒介四大服务,1家本末之式=1家广告公司+1家实效活动公司+1家新媒体运营公司+1家影视互动公司,多效合一费效比更高,为开发商提供解决销售问题的实效推广方法,创造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