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前总监受贿侵占数百万获刑9年 法院不认可“灰色公关费”
腾讯公司前总监岳雨被控任职腾讯期间与多名下属侵占公司数百万元,同时还伙同时任公司在线视频部总经理刘春宁受贿70万元。近日该案一审宣判,岳雨被判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该案庭审过程中岳雨曾辩称,通过第三方公司套取腾讯的资金,并非用做个人挥霍,而是公司允许的灰色公关费提取,用来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但法院未予认可。
岳雨曾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2014年2月离开腾讯,加盟阿里巴巴。(资料图)
伙同员工侵占数百万元
岳雨与刘春宁均于2013年、2014年期间,离职腾讯加盟阿里巴巴。刘春宁出任阿里巴巴副总裁,岳雨则担任其下属事业群总经理。
2014年9月,离职加盟阿里不足半年的岳雨即在深圳被警方抓获,一年后,刘春宁亦被抓获。这一案件曾被认为系腾讯在两人离职之后开展的报复行动,在此之前腾讯已经针对刘春宁发起过民事诉讼,追讨刘春宁在腾讯任职期间的千万股权收益。腾讯公司则强调在内部审计中发现了视频团队的问题,随后牵出刘春宁。
法院审理查明,担任腾讯公司网络拓展部以及在线视频部总监的岳雨与下属樊丹、张东波等人,代表腾讯公司与多家电视台开展合作以及广告投放业务时,均是通过岳雨指定一家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这些合同均被虚增了广告投放费用,有高达数百万资金通过这家第三方公司套取,最终流入岳雨以及樊丹、张东波的口袋中。
法院审理认定,岳雨从中侵占腾讯公司资金373.9万元,张东波侵占68.4万元,樊丹侵占67.1万元。
伙同总经理受贿70万元
岳雨除被认定职务侵占罪外,还被法院认定在2012年和2013年期间,利用腾讯公司采购耀客公司电视剧的机会索要回扣,回扣金额70万元,并确定回扣需要由现金支付。
2013年1月29日,岳雨和顶头上司刘春宁利用在上海开会之机,与耀客公司董事长会面吃饭。当日,耀客公司工作人员将70万元现金装入行李箱。
耀客公司工作人员在证言中描述贿金交付场面时表示,饭局结束后,刘春宁先于岳雨离席,岳雨则低声问耀客公司人员:“东西呢?”该名工作人员则将眼光投向角落的行李箱,岳雨随后将行李箱拉走。
耀客公司董事长吕超的证言则称,饭局结束后,在卫生间偶遇刘春宁,两人一同走到大堂,期间他和刘春宁均看到岳雨拖了一个行李箱出来,刘春宁未置一词。
这70万元的最终归属并不明确,但被用来指控岳雨和刘春宁共同受贿。岳雨一案中法院认定了受贿事实。刘春宁因为还有另外受贿事项,其受贿案早前已单独开庭,尚未宣判。刘春宁未认罪。
侵占资金用于公司公务?
早前的庭审中,岳雨以及下属张东波、樊丹都曾辩称,套取来的资金,实际上有一部分也被用做公司的灰色公关活动,用来维护关系低成本获取资源,系公务支出。
对此,法院审理时认为,他们将腾讯公司的合同款项套取进入个人指定账户后,已经将公司财物化为私有,侵占行为已经完成,犯罪即告成立。至于是不是将财物用于公务,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亦不能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扣除。且案件中没有相关证据能够证实款项被用于公务消费。
岳雨的辩护人提供了诸多消费凭据,包括酒店入住信息、深圳万象城销售清单以及部分证人证言,以证实岳雨的公务消费情况。但被法庭认为只能证实个人消费情况,不能证明这些款项用于公务支出。
法院一审判处岳雨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七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张东波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樊丹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二年。为岳雨等人走账套取款项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峰被认定为该起职务侵占案的共犯,职务侵占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二年。记者李亚坤
此次受审的岳雨(前左)2014年6月与刘春宁(前右)出席某个新闻发布会。 网络图片
刘春宁案发前一名下属率先被查
此次受审的被告岳雨,女,1980年出生。2014年9月5日,岳雨从杭州飞往深圳,凌晨抵达机场,随即遭到深圳警方控制。
公开的资料显示,岳雨案发前系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战略合作及内容版权部总经理,分管该项业务的阿里巴巴副总裁为刘春宁。2014年6月,SMG东方卫视中心与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在上海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当时阿里巴巴派出的人员即为副总裁刘春宁与事业群版权部总经理岳雨。
岳雨被抓获的消息一直未被披露,直到被抓接近一年以后,今年的7月,阿里巴巴副总裁、阿里影业执行董事刘春宁遭深圳警方带走的消息被曝出。此后,腾讯才发布消息称,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在去年常规内审时,腾讯已经发现两年前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有疑点,并立案调查。自2014年开始,已经有5-6名涉事(前)员工被警方逮捕。
岳雨与刘春宁在腾讯工作时即为老同事,刘春宁当时系腾讯高管,曾长期担任腾讯总裁助理,在2013年7月离开腾讯,随即加盟阿里巴巴。而岳雨则担任过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在线视频部曾是刘春宁主管的部门,岳雨于2014年2月离开腾讯,此后加盟阿里巴巴。两人几乎是前后脚离开腾讯加盟阿里巴巴。
有知情人称,与刘春宁关系密切的岳雨被带走调查后,调查实质上就已经剑指刘春宁。南都记者获悉,岳雨与刘春宁在腾讯在线视频业务方面,涉嫌共同在购买版权中收受贿赂,两人因而均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不过两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并未进入到审判程序。昨日岳雨出庭受审,是因为另一项罪名,检方指控她在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总监期间,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侵占公司资金达到552万元。
前员工公司成套取现金通道
与岳雨一同受审的,还有案发时尚任腾讯战略BD组组长的张东波,以及案发时刚刚从腾讯辞职的员工樊丹,以及原腾讯员工、案发时系深圳华晟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峰。
其中肖峰系腾讯老员工,辞职之后,使用他人的名字开设华晟腾达公司,专门从事腾讯公司的网络广告代理业务。其在法庭上称,公司一年业务量达到7000多万元,系腾讯广告代理业务中较大的代理公司。
肖峰称他一贯只与腾讯的广告部门合作,此番意外卷入到职务侵占案中。他称2011年上半年,老同事岳雨找到他,称腾讯一个项目中有使用现金的需要,要使用他的公司走账,并且此事领导也是知道并同意的。
肖峰称,他是出于帮助腾讯的目的,想着腾讯欠他一个人情,答应了此事。此后公司曾在多份腾讯与华晟腾达公司的协议上加盖公章,并收取腾讯支付的合同款,合同款共计800多万元,除此之外还从上海一家名为易恒的广告公司收取近180万。这些钱合计在1000万左右。
肖峰称,这些钱除了扣税之外,均全数按照岳雨的要求,转给当时在腾讯工作的岳雨、张东波和樊丹等人。
根据检方指控,前述千万款项中,除了岳雨侵占了高达552万元之外,张东波侵占了68万多元,樊丹侵占了67万多元,华晟腾达公司也因为与腾讯公司的业务流水增长而获得利益。
庭审中,岳雨、张东波均否认有侵占这些款项,但是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与肖峰的长期联系中,留下了大量的转账痕迹。
对于这些转账记录,岳雨与张东波的解释,均称系借款等个人往来,但没有借条等凭证。樊丹则承认分给她的部分钱财用来公关及用作工作,部分也是个人使用侵占了。
几个人之间的供述有相互矛盾之处。肖峰否认与岳雨有多次借贷,他曾一笔转给岳雨150多万元,备注为车。肖峰称听说岳雨要买车,但他给的钱仍是腾讯公司的钱。岳雨证实确花170万购置了轿车,但又辩称,自己薪资加股票年入150万到200万元之间,购车的款项虽由肖峰打来,但部分是借贷。
套取公司款项被用来“公关”了?
这高达千万的款项为何能从腾讯公司套取出来,它们是否仅仅流向了员工的个人口袋?岳雨与樊丹的供述均显示出,套现的背后存在的或许正是腾讯公司的灰色“公关费”。
根据检方的指控,他们套取费用的手法是:三人与多家电视媒体签订了免费的资源互换的合作合同,但此后向腾讯公司编造还需要与上述媒体指定第三方公司华晟腾达公司签付款合同才能完成合作的虚假理由,诱使腾讯公司与华晟腾达公司签订付费的合同。
而其中如果腾讯公司与上述媒体的合作确实需要支付合同款,岳雨、樊丹和张东波就在腾讯公司与华晟腾达签订的合同中虚增数额,被告人华晟腾达实际控制人肖峰收到腾讯支付的合同款后就向上述媒体或上述媒体的代理公司支付真实的合同款,剩余部分则扣除税点后留在华晟腾达公司账户上,并由肖峰转给岳雨、樊丹和张东波等人。
如果腾讯公司与上述媒体的合作并不需要支付合同款,岳雨,樊丹与张东波就编造虚假理由和数额,诱使腾讯公司与华晟腾达公司签订付费合同,其后肖峰再从其中扣除税点后,转给岳雨、樊丹和张东波等人。岳雨,张东波,樊丹收到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私用。
除此之外,在腾讯公司于江苏推广腾讯微博的合作时,被告人岳雨、张东波等人编造上海易恒广告有限公司系江苏广电的指定代理公司,诱使腾讯公司与易恒公司签订合同款为180万元的合同,但实际上易恒公司与江苏广电并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该笔钱最终由易恒公司转给肖峰,由肖峰转给岳雨和张东波等人,以达到侵占的目的。
岳雨在接受调查之时曾承认了部分侵占事实。不过此后开始翻供,曝出这一隐秘的套取途径,并非员工个人侵占,而正是公司默许的公关费提取路径,这些套取出来的钱,正是流向了一个又一个的“公关”对象,帮公司以低成本办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推广活动。
对于翻供的原因,岳雨解释称,她在腾讯公司工作多年与公司有感情,并且也担心自己的行为还涉及到行贿,因而最初才闭口不提钱被用来公关。
吃饭洗脚买奶粉 对客户“关怀”备至
岳雨回忆称,2011年初,微博项目一度也被定为腾讯战略项目,由于他们几个人主要对接电视台,为了增加腾讯微博在电视台的曝光率,需要加强与电视媒体的合作。一些黄金时段的重点栏目成为他们要公关的对象。
岳雨称,他们做事的风格一贯是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显然,与高昂的广告费用相比,搞定电视台的个别人则成本要低得多。除此之外,一些电视栏目属于稀缺资源,不公关也拿不下来。
樊丹的供述则与岳雨的部分供述较为吻合,樊丹称毕业于浙江传媒学院,自18岁起便在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实习,2005年被深广电挖到《饭没了秀》,是该节目的主力导演之一。2011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岳雨,被高薪挖到腾讯。樊丹称,她曾与电视台谈广告,被对方报出一秒钟几万块的天价,在这样的情况下,岳雨让她找到栏目的独立制片人,该制片人同意了私下的合作,其个人每年收取14万元。双方合作两年,对方收取了28万元。
岳雨称,与电视媒体人员的类似合作往往要持续几年,其间要不断给予对方“关怀”。关怀的项目多种多样,包括每周吃几次饭洗几次脚,以及逢年过节送红包、安排旅游,甚至给其小孩源源不断地买奶粉。
以一档电视节目为例,关怀的对象,除了总监、制片人等高层,从主持人到摄像都需要照顾到,这涉及到主持人是否会提高口播次数、摄像是否会多给镜头的问题。
岳雨称,公司虽然有公关费用以及可以申请礼品,但是她身为总监一个月报销额只有万元,礼品申请周期更是长达半年,且都是一些香水不够档次。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默许通过第三方公司走账套取费用,用来公关。
岳雨声称,在类似的合作中,腾讯公司出面先与电视台签订一个免费的互换协议,或者是小额的广告协议,以便相关负责人向台里有个交待,表明双方有资源互换,互惠互利,或者也有小额收益,不至于落人口实。背地里,他们则通过第三方公司走账套取费用,向电视台个人进行利益输送,规避了公司的行贿风险。